2)第12章、断人财路_迷失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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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的基因可以中和马铃薯里的龙葵素,这样龙葵素的致毒成分苏碱会被进一步削减,远低于最初的0.01%,即便发芽,也对人体构不成任何危害。

  马铃薯抗旱,而且能适应各种土壤以及不同的气候,它是利用块茎进行无性繁殖,种植颇为简便。

  在基因融合之后,新物种稻铃薯不但完美地承接了两者的优点,还填弥补了不少缺陷。

  它的果实产量很高,而且不再生长于土里,是成串地挂在茎秆上被叶子托住。

  果实皮薄肉厚,和葡萄差不多大小,摘下来不用去皮就可以直接食用。

  说起来,黄东贵的酒吧也是沾了稻铃薯的光,因为这种食物就是他酿酒的原材料。他虽有不俗的酿酒手艺,但若无稻铃薯的话,就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浩哥,磊子,就是那小子。”悄悄辍在后面的苟升指了指站在田边的丁修,对自己找来的两名同伴说道。

  被称作浩哥的人是一名身高体壮的男子,他皮肤黝黑,目光凶狠,半边脸上纹着夸张的刺青。

  旁边另一个人的块头看上去要比浩哥小上一圈,他就是苟升口中的磊子,两人都是帮黄东贵看场子的人。

  “东哥让我们教训的人就是他?”浩哥掰弄着拳头,将指节弄得“噼啪”直响。

  “是个当兵的,会不会……”磊子看到丁修身上的装扮,心里稍稍有些忌惮。

  “东哥说了,手尾料理干净,他不想惊动那一位。”苟升将酒吧仔全哥的原话复述出来。

  “那只能弄死他了。”浩哥冷冷地说道。

  “弄死后,尸体丢远点,最好是埋掉。”苟升点了点头。

  “去吧,动作快点。”他在浩哥和磊子的肩膀上拍了拍。

  浩哥和磊子朝丁修走了过去,远远地就朝他喊道:“嘿,小子,偷东西偷到老子的地头上来了。”

  浩哥的嗓门很粗犷,他这句话里一语双关,既是警告丁修偷了苟升得手的钱袋,又像似栽赃他来地里偷粮食。

  “我只是凑巧逛到了这边。”丁修转过头来望了两人一眼,心里有些疑惑。

  “你他妈怎么不逛到别处去?”磊子嘴里骂了起来,脚底下没停,双手也探到腰间准备去摸匕首。

  “你可知道来这里偷东西是要挨揍的?”浩哥和磊子走到近前,两人一左一右将丁修回镇上的方向给堵住。

  他俩步步紧逼,目光中的凶意一览无余。

  “知道,看到偷东西的贼,我也想打人。”丁修点了点头,心里猜到了这两个人的来意。

  刚才浩哥和磊子靠近过来的时候,丁修的目光越过他俩已经发现了躲在远处树后的苟升——也就是在酒吧里偷钱袋的贼。

  “哈哈哈哈。”丁修的话让浩哥和磊子笑了起来,两人看他的目光就像是看个傻子一样。

  “但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只是路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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