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一章 反驳知县大老爷_南宋小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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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已,这围观人群他不知派人赶了多少遍,可效果一直不明显,没想到县老爷轻轻一句话,这群人就作鸟兽散了。

  “方大人,这里就是案发现场。”孙父指着柴房介绍道,“府中下人发现之后,犬子立刻便封存了此地,静等大人前来查验。”

  “嗯,不错。开始吧。”方知县一句话,他手下一帮人立刻行动起来。

  有书办将府中当时的下人们,一一找来录问口供。

  孙山自然也没能免了闲,被人拉去问了半天口供,他都如实答了,并将手中那张艳红的供词交了上去。

  等到录问完毕,他再回到柴房前时,正碰到方知县从房中走出来。

  方知县背着手,对孙父道:“孙员外,此案虽然涉及令郎被下毒,但丫环艳红确实属于畏罪自缢而死。案子就这般结了吧,本官告辞。”

  孙父连忙奉承道:“方大人明察秋毫,孙某不胜感激。孙某送方大人。”

  “自缢而死?”孙山有些诧异,忍不住插嘴问道,“大人,艳红明明死于凶杀,怎能以自杀草草结案,仵作是否勘验错了?”

  孙山此话一出,场面为之一静,方知县有些诧异地扫了孙山一眼,却转头对孙父道:“方员外,这位就是令郎孙山?果然长得一表人才,明年科举,进士有望。”

  可是他不待孙父回答,又转回头来,对孙山轻笑道:“年轻人,读书你或许在行,但这等验尸查案之事,却不是你能够轻言乱论的,就连本官堂堂进士,这等事都得交给手下仵作处置,你又有何德何能,敢推翻仵作的结论?”

  孙山听了,犹自强硬的坚持己见,口气肯定地道:“大人,学生绝非胡说,不信你请跟我来,学生自会指给你看。”

  方知县听了不由一乐,暗道这孙山果然还是年轻气盛,自己就随他玩上一次,然后再当众揭穿他,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能够告诫年轻人莫要眼高手低。

  方知县这般想着,便随着孙山进了柴房。

  柴房之中,有一人正忙着在收拾文书,正是县衙仵作。

  地上躺着一具尸体,正是艳红,已经被人从吊绳上放了下来,平摆在地上,全身衣物都剥净了,此时身上盖着块白布。

  孙山朝那仵作随手借了一把量尺,走到尸体旁,一把将白布掀开,一边动手演示着,一边口中解说着。

  “大人请看,梁上吊绳至地面高有六尺,尸体的下巴至足底板有四尺三寸,双脚长有五寸,再将地上散落的四块青砖垒起来,其高有八寸。

  也就是说,即使死者是双足直立踩在青砖上,其下巴距离吊绳,仍有四寸之差,她又怎能自己吊挂上去,分明是被外人托举上去的。”

  “大人你再仔细看尸体脖颈上的勒痕,共有两道,两痕互相交叠。这一道痕又细又深,平着绕了脖颈一圈,紫赤色有血荫;另一道痕较为粗浅,绕过耳后,斜入发迹,只有白色无血荫。

  学生推断,前一道是死者生前,先被人用细绳缠绕脖颈,活活勒死所致;后一道是凶手将死者腰带系于房梁,移尸吊挂引起。”

  “大人,这根本就不是一件普通的吊缢自杀案,分明是勒死假作自缢的凶杀案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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