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节 狙击新法 二_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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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我就需要在免役法的基础上,做出一些改良,提出一种新的政策来取代免役法。毕竟免役法是王安石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成,毫不夸张的说,免役法构成了王安石敛财的主要手段。

  鉴于这种情势,第二天,我请皇帝召王安石入宫,做一个小规模的讨论。因为以我的身份,是没有办法和宰相辩论国家大事的,否则与礼制不合,所以不得不先召一个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的大臣来,签署了一份诏书,给了我一个“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身份。在宋代,皇帝的诏令如果没有宰相的副署,视为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应。而只要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就是宰相了,所以皇帝先给了我这个宰相衔,并特许我不必参预朝会,虽然祖制所无,但是眼下根本没有人来得及阻止这一道闪电任命。而事后即便是有人置疑,也可以将这个任命视为一种恩宠来解释,这是古代有先例的,把宰相衔做为一种恩宠赐给元老大臣。

  所以当王安石进宫之后,我已经是大宋国名义上的宰相之一了。

  王安石的脸色很不好看,很明显,他已经知道我从昨天入宫一直没有回家,而一进来皇帝就向他宣布了这道任命,并且任命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国公布了,朝报上面也会有这样的消息,想阻止也来不及了。我有点担心那些给事中们,他们没有驳回这道诏书,王安石肯定会记住他们的。不过政治斗争总要有一些冤死鬼的,我也没办法……

  王安石听到我置疑他最得意的免役法,简直就是悖然大怒,不过碍于皇帝的脸面,才不好发作。他的道理倒是讲得很明白,无非是免役法有多么精密,国库每年的净入达到二三百万贯,而我则死死的攻击免役法扰民。并且再一次提出我对国富与民富的辩证观点。因为我准备得相当的充分,完全不象那些旧党一样,只是泛泛而谈,我收集了不少的真实事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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