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2章 写作_身边之物变成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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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框架按以前的大纲走,随意地念句子,怎么快就怎么写,反正这篇短篇小说他不会发表出去,仅供刷技能所用,即废稿小说,写完就压箱底的稿子,永不见天日。

  一小时后。

  【写作经验+2!】

  刷了两点经验值,整个人对写作的理解有极细微的提高,察觉到第一章里面的部分小缺陷。

  裴清想了想,刚才码字的时候光顾着念了,其实很多句子都偏向口语化,对于小说这种文体来讲并不是最优的写作效果。

  刷技能效率至上,速度第二,他尝试换另一种写作方法。

  刚才是语音码字,现在他改用键盘打字,他的直觉认为敲键盘更有码字的感觉。

  这不,当他熟练地敲起键盘后,每一个字如跃动的精灵,在他手指下活灵活现,笔中的情节也趋向自然,写了一小时,收获似乎比刚才更多一点。

  【写作经验值+5!】

  裴清咦一声,用键盘码字一小时,刷到5点经验,这是何故?

  他陷入沉思中,第二章情节基本是前世自己写过的情节,绝对不是情节写得好的缘故。

  莫非是手感?

  他把笔记本电脑关了,拿起笔和空白笔记本,在笔记本上写第三章。

  唰唰唰。

  拿起笔杆后,专注地思考第三章,脑子里的杂念消除小半,剧情、人物、背景、爽点等小说要素都变得清晰。

  它们如一个又一个的彩色线条,被他大手一合,线条都组合在一起,不断扭曲结合,形成属于他的彩色线条。

  手中的笔杆也不再是笔,仿佛是一枚针,他一针针地穿织引线,编织衣服,长达两小时。

  【写作经验+20!】

  一不留神间,他写到晚上十二点,这回是一个小时加十点经验。

  果然如此,写作要的是感觉、效率,效率提上来了,学习经验就刷得飞快。

  拿笔写字是最传统的写法,也是最有感觉的写法,毕竟华国几千年历史的文人都是拿笔写字的,直到现代才发明出键盘码字、语音码字等写作方法,而系统技大概也有这层考虑,让他感受写作的原始魅力。

  “呐哥哥,你在写什么呢。”

  推醒他的人是贝冬儿,今天她换了一件绿色植物系风格的睡衣,长袖长裤腿,光着两只脚丫子,就放到裴清旁边。

  冬儿闪烁着大眼睛,刚洗完澡的她身上有一种牛奶般的香甜气息,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她的后颈,深吸一口气,但裴清不为所动,心中只有学习。

  她那宽松的领口又一次没扣上钮扣,露出那可爱的锁骨,再往下就看到那有起伏的小胸脯,貌似没有穿那件东西。

  她坐在沙发旁,很厚脸皮地晃晃小脚丫子,见到裴清写东西,眼睛一亮,不由分说就伸出一只小手,夺走笔记本,随后两腿弓起呈倒v字型,将笔记本放到大腿上。

  她的大腿同样有点细,不过她穿着宽松睡裤,裴清并不觉得她腿细。

  “随便乱写的东西,你别看。”

  裴清想夺回他的小说本,那上面的东西是他入神后写的东西,现在还是拙作,文笔很烂,不适合给家人看。

  冬儿可不是安静的主,见老哥那么紧张,立刻把笔记本捂在胸前,双手抱住笔记本,笑嘻嘻道:“我要看。”

  “听话,还我。”裴清硬着头皮说道。

  “行啊,我放胸前了,你敢碰,我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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