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零一章同行_混在大宋江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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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一礼。

  丁得孙介绍完裴宣后,又指着边上一汉子道:“这是邓飞兄弟,盖天军襄阳府人氏,善使一条铁链,马上使得好铁枪,为人义气无双。他吃人肉吃多了,吃的双眼发红,江湖上人称火眼狻猊。”

  一听邓飞竟然吃人肉,张平安当下就不喜这汉子!

  吃人?这种畜生也配称为好汉?

  邓飞行走江湖多年,见张平安面色不悦,马上就猜到了原因。

  邓飞尴尬的作揖道:“那都江湖是谣言,大当家的要当真!某又不是畜生禽兽,怎么会干吃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某家祖上有番人的血统,故此眼珠子才与众不同!”

  邓飞怕张平安不信,忙撩起额前头发道:“大当家的请看这里,我这发色是不是和旁人不一样,大当家一看便知。”

  张平安粗看了一眼,邓飞这发根部位眼色果然与常人不同,略微透着点淡淡的红色。

  “邓飞兄弟抱歉了。”张平安抱拳歉意道。

  “大当家的嫉恶如仇,邓飞佩服的很。”邓飞不敢托大,忙不住的还礼。

  介绍完邓飞,丁得孙又指着边上一身材修长、皮肤白净的汉子道:“孟康兄弟,绰号玉幡竿,真定州人氏。船匠出身,奉命监造花石纲大船,因杀死提调官,才流落于此。”

  “见过大当家的。”孟康抱拳行礼,张平安也随即还了一礼。

  未待丁得孙介绍完,最后那汉子自个就站了出来,抱拳道:“杨林,彰德府人氏,流落绿林,人称锦豹子,见过大当家的。”

  “杨林兄弟客气,兄弟可是出自军中?”张平安早就发现杨林手中这杆枪与众不同。

  “大当家的好眼力,某家中确是军中出身,我自小习得大宁笔枪,只是学了点皮毛,让大当家的见笑了。”

  “杨兄弟勿要自谦。”

  果然是枪九色中的大宁比枪!

  这种枪张平安也只在武经总要里看过图谱,今天算是见到真面目了。

  这种枪又叫静戎笔枪,听静戎二字当知此枪不凡,能习练的,哪个又会是弱手?

  杨林在仇红缨面前走不了几招,那也只能说仇红缨太强了。

  丁得孙介绍完四位刚入伙的好汉,拉着张平安便往聚义厅内行去。

  满寨子的好汉,丁得孙都介绍了个遍,为何唯独少了一人?

  张平安疑惑的开口问道:“丁兄弟,为何时迁不在,莫非是时迁兄弟有事在身,不在山上?”

  “时迁一听说周振兴出事了,当天就下了山,往汴梁找大当家的你去了,我们怎么拦都拦不住!”丁得孙不无感叹道:“时迁兄弟真是忠义,大当家的你没看错人!”

  时迁去汴梁找自己了?张平安想不到,当初那个小小的飞贼,竟然义气如此!

  张平安只是想想,自己从汴梁城杀出来,一路上经过这么多地方,时迁想追上自己恐怕不容易。

  丁得孙见张平安似有担忧之色,忙宽慰道:“大当家的,时迁兄弟本事了得,你不用太过担心,说不定他过几日就回山了。”

  张平安点头应是,也只能这么想了,河东一地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只希望时迁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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