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梁纪十七_《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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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使都说要请示本国政府,不肯即时答复。不料各国的训令转来,都是拒绝召集,一场大希望,完全落了空,颜惠庆、顾维钧、王克敏等都十分扫兴。真是葡萄牙公使说的:多此一举。那捐官问题,外面的舆论不甚赞成,可是程、王等都因急于要钱,先由内务部上了一个呈文,大略说:

  查民国九年改订义赈奖励章程第二条,载:凡捐助义赈款银,达一万元以上者,应报由内务部呈请特予优加奖励等语。所谓奖励,即指简、荐实职而言,特原文未经说明,且规定捐数过巨,致捐款者仍多观望。以今视昔,灾情之重,需款之殷,筹款之穷于术,势非更予变通,未由济事。明知国家名器,未可轻予假人,顾兹千万灾民,偏要推在灾民身上,其实灾民所受之实惠,有几许哉?颙望苏息,又不能不勉予通融。为此拟请将民国九年义赈奖励章程,再行修正,以劝义举。是否有当,理合呈请钧座核示祗遵。

  曹锟得了这呈文,便批交法制局核议,法制局因舆论上颇为攻击,核定缓议。原文道:

  查内务部修正要点,系将原章程第二条之特予优加奖励等语,改为以简任或荐任职存记。在部中修改之意,本欲以优加奖励,鼓舞人民好善之心,然事同于前清之赈捐,流弊甚大,应从缓议。

  程克见本人政策,这等骗人方法,也说得上政策,惶恐惶恐。第一次被驳,少不得再行呈请,不过将原文第二条,改为应由内务部专案呈请特奖。所谓特奖者,就是以简任或荐任职存记,不过名词上之异同而已。这样一改,立刻指令照准,于是前清的捐官法,便又实行恢复了。通令下后,自有一班铜臭的人,掏出整万的款子来,报效政府,买一个简、荐衔头,荣宗耀祖,手腕灵些的,更可活动一个实授差使,捞回本钱,得些利息。在政府方面,总算是不费之惠,而且又可得一笔制造灾民的军费,名之曰义赈捐款,而实际乃以制造灾民,岂不可叹?岂非一举两得?这事情在没有发表之前,本来做得十分秘密,不料给孙宝琦晓得后,又大加攻击,以致外面舆论也沸沸洋洋,排斥程克,因此程克和王克敏,更觉对孙不满。

  这时正值江、浙战事将要发生,孙宝琦因着浙江同乡的公电,请出任调停,少不得向各方疏通。又自恃洛方处处对他表示保护,若直向吴佩孚说话,也似较有把握。因与幕僚计议,请他拟稿电请吴佩孚制止。那幕僚半晌方说道:“我也是浙江人,当然希望江、浙没有战事,但在我的目光看来,这个电报,竟是不必发的好。”又有一件公案。孙宝琦诧异道:“这是什么原故?难道吴玉帅也主张攻浙了吗?”孙慕老此时尚不知耶?可谓懵懵。幕僚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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