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闹剧_小麻雀(纯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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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椋的家离我所在的那片意外的很远,是坐公交车都要转好几次车的那种。

  因此只有一辆虽然性能不错的山地自行车,但无能坚持长途跋涉的体力的我平时很少独自去她那里,一般都是她开车来接我。

  所以我一直都有个疑惑不解的问题: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能单纯因为失恋而出现在我们初遇的那个雨夜与我结缘。

  我坐在一桌丰盛的晚餐旁,正望着符椋客厅电视机上方挂的一副油画发散着跳脱的万千思绪。一会儿还在那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下一秒就不管不顾地跑到了另一个东西上。

  我观察到那似乎是爱德华·霍普画笔下极为着名的作品《夜鹰》的摹本,肉眼可见临摹者的技术非凡。

  我好奇符椋那么明晃晃的一个精神世界充实而饱满的乐天派,为什么会在家中挂着《夜鹰》这种有着扑面而来的孤独的画,还让它处于一个尤为突出、甚至随意扫一眼就能注意到的位置,不会觉得很败兴吗?

  不过我只能将所有疑问藏在心里,静静等候着符椋不知何时的归来。

  这完全属于我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并非蓄谋已久的环环相扣。等回过神来时我已经买好食材,来到了符椋家门口掏出钥匙准备打开门,怎么说都再无任何反悔的余地。

  做菜时,我思考过究竟要不要提前给符椋通知一下,尽管我们是恋人,但贸然行动是否仍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可我转念一想,那样就会丧失我想表达的惊喜感,变成心知肚明的索然无味。

  心一横,便选择了否定的答案。

  那时候的我不会想象到,只是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选择,只是做出在热恋中的情侣间显得再普通不过的举动,就成了酿作后来无可挽回的悲剧的罪魁祸首。

  把手一个不留意彻底打湿,使水滴侵入之前受伤的手指包扎处的缝隙后传来的一阵急遽的刺痛让我瞬间回过神来。虽然前些天消了肿,但未完全结痂的伤口还是经受不起这样的考验。

  手机屏保的时间走得十分缓慢,每当我以为过去了很久时,实际流逝的不过才是我小憩十多分钟的样子。

  直到强烈的饥饿和困倦一齐裹挟着我时,我终于听到了门锁被转动的声音,令我的心跳本能地加快了。

  再次兴奋起来的我忙不迭地起身跑到玄关处,准备以我和符椋在一起后每次见面都会有的拥抱的方式来迎接她。

  门开了,可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就被符椋身后的几张陌生的面孔给吓得呼吸一滞。

  女人上了年纪,但保养得很好,风韵犹存,依旧能窥见往昔的风采,一看就是个贵妇人,温润的眉眼间还带着点锐利的感觉,简直跟符椋如出一辙;被女人挽着手臂的男人穿着西服,五官端正,中分的黑发梳得整齐油亮,看起来容光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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