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一章_男妻by码字姬s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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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只当你和林焕是情同手足,夫人却早看出您对林焕的感情不一般。她并非是不喜欢林焕,只是希望你能在感情尚浅的年纪断了这份念想,日后找个好姑娘成亲,享受天伦之乐。”

  再后来,先皇病重,年仅二十的太子监国,严云璋的父亲被神秘人行刺,虽保住了性命但是旧伤复发。一连串的事情压得严云璋喘不过气起来,他那时反倒觉得林焕远离这被人死死盯着的将军府是件好事。

  严云璋虽然说是严将军唯一的继承人,但是光有出身还是难以服众,必须要通过功绩让人信服。所以当时在先皇下旨让他去塞北平乱的时候,严云璋没有一丝犹豫。太子见他如此果敢,也决心同他一起上阵杀敌身先士卒,贤王不放心二人,索性同他们一起,最后三人相互照应着上了战场。

  即使是身处边关,白天握了一天的长枪晚上回营地后双手都瑟瑟发抖,严云璋也从不叫苦,只是唯独担心自己这样写出来的字很丑,林焕认不出来怎么办。

  让严云璋记忆最深的一封信,是他第一回受伤的那封。伤口不大,但是伤在手臂上。严云璋小心翼翼的写完了一张信,却在翻页的时候不小心压上了一个带血的指印。他擦了半天发现血印不禁没掉还糊的更大,便只能将这张纸放在一边,洗净手回来重新誊一遍。

  贤王看他认真到纱布里渗出血迹都不自知,问他何苦要这样麻烦,直接把那张信寄回去不就好了。

  严云璋却说,怕信上有了血迹,林焕看了担心。他将一封封饱含思念之情的信寄给了林焕。在给母亲的信里,他写自己身体康健胃口很好;在给父亲的信里,他写自己怎么打的胜仗,又收服了多少人心;在给皇帝汇报的折子里,他写大齐将士的刚毅,写自己一片忠心,写自己会拼了性命护太子和贤王周全。

  唯独给林焕的信里,他可以写自己今天看见了携着黄沙的烈风,写自己今天的马儿特别骁勇,写今天的饭菜里有肉,写自己的衣服洗得没有他洗的干净,写自己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会偷偷去看月亮,写自己其实特别想回到两个人的小被窝里大睡一场。

  人人都希望他能站起来,像他父亲那样顶天立地,他也知道好男儿应当如此,只是唯独在林焕面前他想做个爱偷懒的孩子。

  他是天下人的小将军,却是林焕的严云璋。

  每次他把那一摞厚厚的、烙印的信交到驿官的手中时,严云璋都要把给林焕的放在中间,怕万一路上有个风吹雨打的会淋湿了信件,夹在中间总比在上头和底下要好些。

  一开始,信里他也不敢催林焕回给他,怕林焕真的每天忙得不行腾不出精力来,只要他知道林焕睡前会点上一盏小油灯,捧着信读就好了。他希望林焕最好把所有的信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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