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 洛杉矶探险小分队_训练吗朋友,玩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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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于巴尔的摩子弹队、洛杉矶湖人队以及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乐福也算是子承父业,且在联盟中获得了比父亲更出色的成就。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乐福的家庭背景算不上有多显赫,然而因为在国内名气、传播度等种种原因,有件事情几乎都没有人扒过,就是斯坦的哥哥、乐福的伯伯:麦克·乐福。

  他是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TheBeachBoys”的成员,并担任主要创作人和主唱之一(这同时是个和声乐队,个个会唱)。乐福和叔叔麦克的关系很不错,且据说乐福小时候,曾被带到演唱会台上表演过,“TheBeachBoys”算是半个家庭乐队,他们的核心阵容,主要是由几个有血缘关系,并关系密切的人组成的。

  麦克·乐福的表兄弟布来恩·威尔逊、卡尔·威尔逊和丹尼斯·威尔逊皆是乐队核心成员。

  而其中,布来恩·威尔逊身为乐队队长和主心骨,他在现代乐坛的地位,不开玩笑的说,跟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农相差无几,“TheBeachBoys”,或者说是“沙滩男孩”,他们在现代音乐史的影响力和地位,不逊色于披头士、猫王、辛纳屈这些人多少,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确确实实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乐队。

  最具知名度,最具文化背景,在如同NBA这样的联盟中,乐福一家绝对算得上家境显赫。

  当然,林沐与乐福接触并不是因为他家有多么的知名,纯粹是因为男人间的友谊。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目的地,看着门口闪烁着的灯光,威少有些心虚的问道:“这种地方真的有快乐?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毫无疑问,威少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就连乐福,面色也是有些不自然。

  美国的洗脚文化如此低迷?

  德罗赞、水花兄弟,再加上威少与乐福,好像都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兴许是年龄的缘故,林沐前世接触这种快乐也是在上完大学以后,挣了些钱,才有底气踏进这样的场所。

  “放轻松,相信我,从此以后,你们会迷上这种快乐,就像训练一样。”

  呸!

  你要这么说我就不去了,像训练一样?听听,这像人说的话吗?

  威少本想转身离开,但转念一想,来都来了,还是进去看一看吧,毕竟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小汽车。

  “老板!三个人,比较受力,安排三个漂亮点,手法不错的技师。”

  “水?白开水就行。”

  “水果?你俩要吃吗?”

  “不吃?算了老板,水果就不要了,技师安排的好一些,明白不?”林沐露出了一副只有男人间才会明白的表情,老板说了句OK,便让小弟将林沐三人领到了一处房间内。

  “林沐,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何出此言?”

  “感觉你,很熟练的样子...”

  “嗯...”

  “德罗赞你们认识吗?就是第一场跟我们对决,南加州新来的那个大一新生。”

  “他?那个试图嘴臭我的小子?”

  “不错!就是他!”说完,林沐便露出了一副陷入回忆中的表情。

  “别看他长得很老实,这种地方就是他带我来的,当初我可是极力反抗。”

  “但他的描述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我没能经受住诱惑,所以...”

  原来如此!

  威少与乐福两人点了点头,就好像林沐对他们描述的一样,那是男人无论如何都难以抵抗的,林沐没能坚持住,也是理所应当。

  “阿啾!”正在南加州篮球馆进行训练的德罗赞,没由来的打了个喷嚏。

  “我这么强壮的男人,竟然也会打喷嚏?”抹了抹鼻子,德罗赞没有在意,转身对着哑铃继续操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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