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九十六 天下漕运正当通 中央集权何时强(3)_十国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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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国帝王!

  (第三更)

  加强中央集权,是一个自下而上聚集权力的过程,区别只在于天下权力最终汇聚到谁的手里,是汇聚到了一个人手里还是多个人手里。

  历史从某个角度上说,本身就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斗争史,也是君王与臣子的权力斗争史。中央的权力争夺,又突出表现在君王与丞相(宰相)的权力斗争上。

  李从璟推行行省制度,收拢州县权柄,最终还是要将权力集中到帝王手里。

  既然州县政事、军务、财政,甚至司法权与监察权都分立了,中枢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来接收从州县收上来的权力。

  原本,政府首脑是丞相(宰相),天下诸事诸权汇聚于宰相之手。

  如今,地方诸事诸权分立,李嗣源、李从璟再另设官员分别统之,则是分宰相之权,好亲领天下权柄。

  本朝之所以有任圜、李琪、安重诲等数名宰相,而不是一人,便是同样道理。一宰相掌权,则权重,数宰相分权,则权轻,宰相权轻,君王主动性就大。

  李从璟不满足这种“权术”,希望从制度上做出改变,于是朝廷便有政事、军务、财政三位大臣。

  换言之,宰相也如往后的州县刺史、县令一样,只有政事权。

  “何人来做军务大臣,何人来做财政大臣?”李嗣源跟李从璟商量。

  李从璟道:“军务诸事由枢密使统领,只理日常事务,无调动兵马之权;财政另设三司使统领,同样只理日常事务,无调拨财物之权;刑部、御史台既然于州县设立分支,御史大夫不必多言,户部尚书当加同平章事之衔。”

  李嗣源很快就领会其中精义,“如是说来,朝廷岂非又多了四位宰相?”

  李从璟点头,“虽然名义上不是这样,实际上却是如此。”说到这,他顿了顿,补充道:“往后,执政宰相只设一名即可,不过宰相职责到底繁重,可设副相。”

  执政,执掌政府、政事也。执政,即是宰相,即是政府首脑。政府,政事之府,与政事堂意同,是为宰相办公的地方——与后世不同。就时下而言,政府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朝廷。

  李嗣源抚须颔首,“此言不错,合该如此。”

  李从璟想了想,还有一件事差些忘了,“御史大夫总领监察百官之责,已是权重,当不复再有执法之职。司法之事,悉归刑部即可。”

  李嗣源沉吟片刻,“刑部位重,大理寺如何区处?”

  李从璟认真道:“刑部执掌律法,正天下风气、秩序,其位不可不重。刑部理律法、刑法、刑狱诸事,大理寺理诉讼,二者执掌仍是不同。”

  以后世的说法,大体上,刑部就是司法部并及公-安-部,大理寺就是最高法院。

  之所以是“大体上”,不仅因为大理寺有查案的职责,这时下的朝廷机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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