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二百四十二章 敬业_平凡的明穿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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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裤子脱了,高耸着屁股,叫道:“你来!你来!快试试。”

  焦傻子瞅着白花花的屁股,明白了,四下看了看,抓起桌子上的一叠宣纸递了过去,并一脸嫌弃的道:“老爷,你自己擦吧,俺只会打更,不会给人擦屁股。”

  说完一转身径自走了,潘老三目瞪口呆的望着他,骂道:“真他娘的蠢蛋。”

  如此蠢物只能罢了,奈何肠道里一阵痒过一阵,潘老三一边抠着,一边自言自语:“看来要找人,必须找个行家,这等糊涂的找他何用?十有八九还嫌臭呢。”

  懂行的多了,想起自己玩过的那些相公,潘老三琢磨了会儿,说道:“年轻貌美的不行,不可靠。对了,秋水堂的天桂可以,他都三十出头了,混得十分穷苦,靠给师弟端茶送水打个下手糊口,我去找他来。”

  这位天桂说起来是长庆的大徒弟,也曾在金陵名噪一时,不过他生性喜欢斤斤计较,也不大听话,找了个豪客帮他出了师,一走了之,所以长庆很不喜欢他。

  相公这一行最红的时间顶多到二十三四岁,其实过了十八岁青春期后就不行了,男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不复少年时期的细品嫩肉,无非靠着脸蛋,勤刮胡子毛发等手段尽可能的延长职业生涯。

  天桂还算幸运,大概雄性激素分泌不多,青春痘什么的很少,也算是天生丽质,二十多岁了依然混得不错。但是后来贪小便宜吃大亏,做生意被人给合伙坑了,欠了一屁股债,哭着跑回秋水堂求救。

  长庆本来不愿搭理他,念在秋水堂的生意大了,需要有个人帮着训练小徒弟,遂帮他还了债。此后天桂就呆在师门,这期间与潘老三有过一腿,再后来随着年纪大了,很少有客人点他,加上他的性格脾气,长庆夫妇不倚重,沦为秋水堂可有可无的一个人。

  潘老三去了戏园子找到了天桂,说要带他去下馆子。正无聊的天桂喜出望外,欣然跟着他走了。

  吃了顿饭,带着他回了家,许了几件新衣服。天桂心里欢喜,以为潘老爷念旧来找他耍耍,自然极力巴结。

  潘老三知道找对人了,此刻屁股又开始发作,于是乎把自己的病情告知,顺口问一句有什么方法治好?

  天桂一听笑了,说道:“这哪有什么办法,就算有办法,想老爷你也断乎不肯的。”

  潘老三说道:“我肯啊!就怕人家不肯,你若是告诉我怎么治病,我一定重重谢你。”

  就见天桂妩媚一笑,笑嘻嘻的瞅着自己。潘兰也跟着哈哈一笑,把手伸进了天桂的裤裆里,熟练的捏了捏。

  类似天桂这样年纪的相公,依旧常年坚守岗位,绝口不提娶媳妇,实际上是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女人,所以对当个男人非常抵触。

  不过为了帮客人杀杀痒,只好勉强自己,这就叫敬业。再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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